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2年1月31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20011114號函暨本府同年月日府環海保字第1120016067號函辦理。 |
二、 |
為推動海洋保育工作,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特舉辦表揚及獎勵海洋保育工作績效優良之機關(構)、事業、學校、法人、非法人團體或個人,提升全民對海洋生態保育與海洋資源永續之認識,海洋委員會特以111年12月30日海授保字第1110013355號函頒「海洋委員會表彰海洋保育貢獻楷模獎選拔要點」,合先敘明。 |
三、 |
請依據前揭要點辦理推薦(分團體組及個人組);相關推薦方式及所應檢附表件,詳請參閱選拔要點及徵求須知。 |
四、 |
受理推薦期間自即日起至112年2月17日(星期五)止,推薦需同時完成書面資料繳交及線上表單報名。 |
(一) |
書面資料繳交(可採紙本郵寄或電子郵件E-mail): |
1、 |
紙本郵寄:請寄至80661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7樓「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綜合規劃組收」,並加註「海洋保育楷模貢獻獎工作小組-您的姓名」。(郵寄郵戳日期為憑)。 |
2、 |
電子郵件寄送:請以PDF格式寄送至:ocapd003@cmd-oca.com.tw。 |
(三) |
倘有相關問題請洽國教署李先生,連絡電話:(07)3382057轉262132,電子信箱:yclee@oca.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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