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16日臺教綜(二)字第1112100169B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計畫摘述如下: |
(一) | 對象: |
1、 | 團體:實際從事、推廣或捐資贊助海洋教育著有貢獻之團體(各級學校與政府機關(構)除外),包括依法設立(或登記)有案之團體、法人、企業或廠商。 |
2、 | 個人:實際從事、推廣或捐資贊助海洋教育著有貢獻之個人。 |
3、 | 地方政府:推動海洋教育著有績效之直轄市、縣(市)政府。 |
4、 | 課程教學團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施海洋教育教學具創新特色之教師團隊。 |
(二) | 各推薦單位應列舉推薦團體或個人之具體事蹟並提供證明資料,以書面向本局推薦,推薦程序如下: |
1、 | 各推薦單位應檢送推薦表(詳如附件),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佐證書面資料,電子檔光碟1份,於旨揭期限前報局。 |
2、 | 不符推薦資格、逾期(郵戳為憑)或資料不齊全者,均不予受理。 |
三、 | 如有相關疑義,請洽臺灣海洋教育中心陳俊達先生,電話:(02)2462-2192分機1248。 |
四、 | 本獎相關資訊及2019年至2021年獲獎名錄等,置於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站「海洋教育推手獎」專區,請逕上網瀏覽參閱(網址:https://tmec.ntou.edu.tw/p/412-1016-6276.php?Lang=zh-tw)。 |